卍续藏第 25 册 No. 0493 金刚经部旨   No. 493-A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部旨科一总题二别文(三)一序分(二)一通序(如是)二别序(尔时)二正宗(二)一约发心后住降离相明金刚般若(二)一赞问(希有)二答释(三)一印许(佛言)二领旨(唯然)三正明(二)一约广略研释明住降(二)一略答住降离相(二)一答降(诸菩)二答住(复次)二广释住降离相(二)一以果法验明降心离相(二)一举身相验明(二)一明身相俱非(于意)二显闻义俱深(二)一能闻人胜(白佛)二所闻义胜(何以)二举果法验明(如来)二约性福广释无住生心(三)一提相福较福德性(二)一出相福为较本(若人)二示性功生佛法(若复)二历诸法点无住心(二)一历明无住(四)一佛法(所谓)二四果(须陀)三佛得(于意)四庄严(菩萨)二结示生心(二)一正示(是故)二喻显(譬如)三结相施重显性福(二)一重拈相福为较本(如恒)二广显性功生佛法(二)一略持人处福胜(二)一人获胜福(佛告)二处如塔庙(复次)二广持人处福胜(二)一人成胜法(何况)二处如圣贤(若是)二寄闻持名义显功德(二)一持名功德(二)一问(尔时)二答(三)一出名教持(二)一直示(佛告)二重释(所以)二历显无住(如来)三结示功德(若有)二闻义功德(二)一正明(二)一闻义(二)一委出经义离相(二)一空生伸解(二)一幸己解以叹能闻希有(尔时)二轻己解以叹当闻希有(世尊)二如来述成(二)一印证(佛告)二深述(二)一述能闻希有(若复)二约事理释成(二)一约第一理(第一)二约忍辱事(二)一由安忍故不惊怖(忍辱)二引往事释忍离相(如我)二结示离相生心(二)一无住生心(是故)二无住行施(二)一正明(是故)二重释(二)一约理释疑(三)一标离相(如来)二示实语(如来)三明合理(如来)二约慧显用(若菩)二功德(三)一标示(须菩)二正明(二)一生福德(二)一人成胜福(三)一较示持说福胜(二)一出相施为能较本(初日)二点初随况出后位(若复)二释明经义离相(以要)三结显人成佛法(二)一正明(若有)二反显(若乐)二处如有塔(在在)二灭罪功(二)一正明(须菩)二引较(我念)三结具(于后)二总结(当知)二详住降前发心无法显般若波罗蜜○三流通○○二详住降前发心无法显般若波罗蜜(二)一问(尔时)二答(二)一示发心平等故称性本无(二)一称性故无所度生(须菩)二平等故无能发法(所以)二历诸法显无归平等衍门(二)一正历诸法释无显平等(二)一历二法(二)一历果释显(二)一正明二意(二)一释实无所得(于意)二释所得平等(所得)二结显二意(二)一正结(所言)二喻显(譬如)二历因释显(二)一离相度生因(菩萨)二无住庄严因(若菩)二历三业(三)一历意释显(二)一约境智释显(二)一出能照智(五眼)二融所照境(二)一约实无所得荡相(须菩)二约平等常住释明(所以)二以施福贴显(若有)二历身释显(佛可)三历口释显(二)一无所说法(汝勿)二无能闻生(慧命)二复疏所历释无显平等(二)一疏历二法(二)一疏历果释显(二)一正疏二意(二)一疏实无所得(佛得)二疏所得平等(二)一直示性体(复次)二称性修证(以无)二结显二意(二)一约善法结明(所言)二引施福贴显(若三)二疏历因释显(二)一标起(汝勿)二释明(二)一释度生(二)一正释(莫作)二反释(若有)二释我当(二)一正释(如来)二转释(凡夫)二疏历三业(三)一超疏历身释显(二)一直显中实平等(可以)二双遮有无二着(二)一遮著有(若以)二遮断无(汝若)二追疏历意约施贴显(若菩)三疏历口释显(二)一正约三法(三)一所说果人平等(若人)二所说器界平等(须菩)三所说诸见平等(佛说)二例通一切(发阿)○三流通(二)一结劝通流(二)一举益劝通(若有)二示流通法(云何)二结益流通(佛说)   金刚般若部旨科(终)   No. 493  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部旨上   天台比丘 灵耀 撰   ○一总题。  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   般若即凡圣共有之心。而凡小迷之不显者。由四相六尘之所染污而不得起乎金刚大用故也。今贯之以金刚。则真空慧观当前。不但破六凡四住。抑且荡二乘疑执矣。凡前半卷明住降离相。一切俱非处皆是也。波罗蜜即衍门实相。元无彼此到否。秪是对凡夫全迷。二乘执着。俱未开秘藏。未见宝渚者。名为到彼耳。凡后半卷明发心平等一切俱是者是也。良由总者总于别。别者别于总。总别虽二。所诠只一。故不可离去总题。别开解释。况此经部旨。惟在荡疑会法。不但别文显著。即此总题。大义了然。金刚般若。大空荡相也。平等彼岸。会一切皆摩诃衍也。总别显映。骊珠宛抱。若曰即三般若。亦秘密藏。名分通别。义开五重。如常所明。兹不胪列。   △二别文三。一序分二。一通序。   如是我闻。一时佛在舍卫国祗树给孤独园。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。   △二别序。   尔时世尊。食时着衣持钵。入舍卫大城乞食。于其城中次第乞已。还至本处。饭食讫。收衣钵。洗足已。敷座而坐。   要显如来全体大用究竟深智。乃假世间日用寻常衣食浅事而为发起。正如法华开为合序。观经苦为乐序之意。不可勉作寂灭忍第一空等表法而释。亦不用戒为定慧之基而说。盖一作法律奇特之谈。即失寻常事用为序之意矣。   △二正宗大分二。一约发心后住降离相以明金刚般若。二详住降前发心无法以显般若波罗蜜。   ○夫般若部旨。在以空慧水遍荡执情。会八十一科皆摩诃衍。前半卷明住降修入工夫。重在荡执消尘。故多明一切即非。以显金刚大用。而从便会入真空实相。故虽有是名等说。然而破正会傍。大判属于明金刚般若。后半卷空生既解住降离相。名义翛然。却顾本因。则最初尚有一发心之法在。无明未去。则源头未清。秘藏难开。地住难入。虽有修功。恐仍有相。未免住不得善住。降不得善降。而因果修证均不究竟平等矣。故有重问。而如来直示之曰。真如界内绝生佛之假名。平等慧中无自他之形相。若有一发心之法可得。即于平等体上有增有减矣。须知实相般若。湛然常住。纤尘不立。曾无有无之名相可得。苟一言有。即有对有之无。成对待增减之法。非平等性体也。故言实无有法。发阿耨菩提心。此实无有法。不但无有。抑且无无。有无双遣。平等斯彰。既于初因。了知性自齐平。则从因至果。皆无得。无修。无庄严。无度生。一切俱无。俱会平等。故虽炽然因果修证。莫不全性起修。修全在性。性修一契。入究竟摩诃衍彼岸矣。凡文中诸法如义。无实无虚皆是佛法。是法平等。如如不动。及一切是名处。皆点衍门彼岸。从浅至深。先破后会。法应尔也。   ○或曰。前半卷亦有无实无虚一切是名等说。后半卷亦有一切俱非之言。何得前半卷只属金刚般若之荡相。而后半卷只属般若波罗蜜之会法耶。答。此有二意。一前后部旨各有傍正。二彰体用圆融不同历别。盖前半卷空生乍见离相般若。而自己相心未绝。未可即会圣凡诸法以归平等实相。宜以真空慧观遍荡执情。故明破明非之言多。而间露是名之说。及至最后结义中。佛方少少点出无实无虚之旨者。正一代教主意在圆也。傥空生于此即会实相。下半卷皆不必矣。其如当机只在六根净位。只领一切俱破以荡执情。未了一切俱是尽入衍门。此则前半卷但属真空荡相明矣。由是重起入住有法之问。佛知机宜渐已通泰。堪以诸法实相之旨加于可加矣。故言虽带于即非实无之说。而义实彰夫实相平等之旨。从此而愈入愈深。随会因果三业。世出世间八十一科。八万生灭等法。俱入实相摩诃衍。而波罗蜜之义全显矣。是则两章言稍相带。而义实条分。各有傍正。不可混乱也。又复前有俱是双遮之言。后存俱非梦幻之说。所以彰体用圆融不关历别者。盖前虽破执明慧观之用。而意不离实相之体。故有是名无实无虚之说。后虽会法显彼岸之体。而意不外用。故亦有俱非实无之言。正破显相须而不相离。体用各重而互相即之圆旨也。   △今初分二。一赞问。   时长老须菩提。在大众中。即从座起。偏袒右肩。右膝着地。合掌恭敬。而白佛言。希有世尊。如来善护念诸菩萨。善付嘱诸菩萨。世尊。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。应云何住。云何降伏其心。   空生忽赞希有者。因如来日用寻常不异庸人。不露丝毫圭角。而其内证慈智。迥超九界。是以希有。盖行与人同。而心与人异。如樵者在山。隐者亦在山。在山则同。所以在山则异也。若在如来。出世至今。靡不皆尔。然在空生。向来不知。而今日乍见。不觉忍俊不禁。三业踊跃。骤然而赞曰希有。只此一赞。自不同于如聋若哑。为除粪秽。默受弹诃。脱衣悲泣时矣。   ○随即释出希有所以曰。如来善护念诸菩萨。善付嘱诸菩萨。当知世尊自华严至今。时时护付。无不护付时。但可曰护付。不可曰善护善付。盖已涉言诠。故加骇动。偏而非圆故也。今则与同衣食。略不现奇。而悲心内护。实为最亲切者。故名为善。如第五伦之于侄病。夜十起问视。而归则安卧。其于子病。虽不起问视。而终夜不寐是也。又复应知希有不即是护付而不外乎护付。护付非即希有而初不离希有。如世间圣人之一贯不即忠恕而不外乎忠恕。忠恕非即一贯而初不离一贯。要之在圣人自是混全。第可曰一。曰希有。而在贤者未免分疏。即视为忠恕。护付矣。善男子女人发阿耨菩提心应云何住降者。空生未见已前。得少为足。不愿好者。今既窥见一斑。陡发大心。忻慕上乘。故曰我等已发希有之心矣。但发心之后。直欲造修至如来护付地位。恐难顿入。必从住降工夫渐次而入。我知如来当日亦由住降发轫。方至今日善护善付。僧既求佛。宜从佛行。故问发心之后。应云何住。云何降伏耶。   △二答释三。一印许。   佛言。善哉善哉。须菩提如汝所说。如来善护念诸菩萨。善付嘱诸菩萨。汝今谛听。当为汝说。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。应如是住。如是降伏其心。   当知善护善付是如来之行到。而空生之见到。二心不别。故佛垂印许。   △二领旨。   唯然世尊。愿乐欲闻。   △三正明分二。一约广略研释明住降。二寄闻持名义显功德。初又二。一略答住降离相。二广释住降离相。说于般若。有广略二门。双被利钝是也。一略答二。一答降。   佛告须菩提。诸菩萨摩诃萨。应如是降伏其心。所有一切众生之类。若卵生。若胎生。若湿生。若化生。若有色。若无色。若有想。若无想。若非有想。若非无想。我皆令入无余涅槃而灭度之。如是灭度无量无数无边众生。实无众生得灭度者。何以故。须菩提。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。即非菩萨。   △二答住。   复次须菩提。菩萨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。所谓不住色布施。不住声香味触法布施。须菩提。菩萨应如是布施不住于相。何以故。若菩萨不住相布施。其福德不可思量。须菩提。于意云何。东方虚空可思量不。不也世尊。须菩提。南西北方四维上下虚空可思量不。不也世尊。须菩提。菩萨无住相布施福德。亦复如是。不可思量。须菩提。菩萨但应如所教住。   佛之所以印证空生者。因其所见不谬也。至于求至护付工夫。曰云何住降。则又局在小乘见解矣。意谓我空生已能安住偏真矣。今又应如何弃去万缘得安住实相耶。我已视四生如桎梏而降伏四住矣。今又应如何降伏无明耶。佛知一切小乘保证已来。未堪加大。第与弹诃而已。今空生既见希有。顿发大心。堪以大空开拓小空。大智扩充小智。故直反其所问而进之曰。汝向视四生如桎梏。欲离生降心。乃小乘境界也。今既发大心。当改途易辙广度众生。万是降心。而度生处必须离相。此竟将圆乘大任。一肩付与空生。使其转教。正加者加于可加时也。即汝向来沉空住寂执守偏真。亦小乘境界也。今既求作佛。亦不可守定故武。当广行六度。方是安住。然行六度时。又不可着诸法相。须从无住本立一切法。则行行皆全性起修。与虚空等。此又将大乘妙行。而勉进空生。正付与财物一任出内取与也。乃如来时时欲诱小乘向大。始于今日得其机宜。故一并付予。此两答的是般若会上付财令其转教也。至于以身相果法重重勘验而引进之。是使诸法融通。汰尽余疑。皆入衍门矣。此广略等释中皆先降后住者。在空生向来沉空住寂。故问亦急于住理而后于降心。在如来因其发心向大。贵乎先历事行而住理自在其中。故亦反其所问。而先降后住。非降心文略。安住文广之谓也。   △二广释住降离相二。一以果法验明降心离相二。一举身相验明二。一明身相俱非。   须菩提。于意云何。可以身相见如来不。不也世尊。不可以身相得见如来。何以故。如来所说身相。即非身相。佛告须菩提。凡所有相。皆是虚妄。若见诸相非相。即见如来。   已上空生发问。如来委答。理虽明了。未知当机领与不领。故换一问头。如探竿影草以验试之曰。因中度生离相。果上成佛身相。为复是有是无。傥犹着身相是有。则渠行因离相之旨未全透脱。今空生如俊鹰快鹞见鞭影即归正路。故直答之曰。发心究竟二不别。因既离相。果何身法哉。要知空生此时已用金刚慧抉四眼之膜。故尽情呈露无相之解。此中有三层领解。不也。一层。不可以身相见。二层。如来所说身相即非身相。三层也。此解若邪。佛当诃斥。此解若正。佛当赞许。佛则二俱不用。而开深其解曰。汝将谓佛身离四绝百。清净无为。为非相乎。须知染净圣凡一切皆非也。又汝向来但知六凡世相皆为虚妄而弃去之。岂知即二乘菩萨佛相亦皆虚妄不实耶。盖因其分见而开令圆满。引其小空而归于大空。在佛成道已来即循循善诱欲开小空小智。无奈机宜未可。且尔默默。今得可开之机。称佛本怀。故即引而申之曰。凡所有相。皆是虚妄。若见诸相非相。即见如来。正加于可加时矣。一切虚妄诸相非相。金刚般若也。即见如来。般若波罗蜜也。须知此等显实之言。据佛意在圆。故处处点出。而机情未熟。只领真空破荡之功。不可于此执文害意。   △二显闻义俱深二。一能闻人胜。   须菩提白佛言。世尊。颇有众生。得闻如是言说章句。生实信不。佛告须菩提。莫作是说。如来灭后后五百岁。有持戒修福者。于此章句能生信心。以此为实。当知是人。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。已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。闻是章句。乃至一念生净信者。须菩提。如来悉知悉见是诸众生。得如是无量福德。   空生意谓此真空妙说。我积劫至今。方一闻见。降我已后。恐闻信无人。斯道或绝。佛谓金刚般若。人人本具。在汝乍见。以为奇特。在佛圆照。代不乏人岂惟佛世多机。即如来灭后。后五百岁。斗诤坚固之时。犹有火里青莲。闻此般若能生实信。但其夙植深厚。为佛见知。非聊尔人也。一念净信。即是金刚得用。扫尽千念万念情尘。而独露般若灵知之一念。正万法归一。识得一。则万事毕也。此初心一念般若。与佛证穷甚深般若孱齐。故为佛悉知悉见。   △二所闻义深。   何以故。是诸众生。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。无法相亦无非法相。何以故。是诸众生。若心取相。即为着我人众生寿者。若取法相。即着我人众生寿者。何以故。着取非法相。则着我人众生寿者。是故不应取法。不应取非法。以是义故。如来常说。汝等比丘。知我说法。如筏喻者。法尚应舍。何况非法。   既显此一念。则如迷方既悟。不复更迷。精金一出。更不杂矿。诸相悬离圆明莫染。故曰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。无复者。不更不再之谓。岂但无凡夫四相。且无圣证法相。及观智能空之非法相观智不忘。如大经之阇楼衣未脱。故曰若一着非法。即为生死四相。所以法非法相。均不可着。次即引事而释成之曰。我所说法。如对此岸人说渡河之筏一般。此筏即法非法相也。对著有者说空为筏。对着空人说实相为筏。因病发药。病去药除。初无定在。既渡岸已。二俱应舍。出阿含经筏喻品。   △二举果法验明。   须菩提。于意云何。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耶。如来有所说法耶。须菩提言。如我解佛所说义。无有定法。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。亦无有定法如来可说。何以故。如来所说法。皆不可取不可说。非法非非法。所以者何。一切贤圣。皆以无为法。而有差别。   佛既示般若体露。则四相法相非法相俱离。不但度生之当离而已。恐空生未领。故复举如来度尽众生乃证菩提。修行既满为生说法。以试验之。曰如来得菩提耶。有说法耶。此有二意。一欲开深空生大智。二即会一切法摩诃衍也。空生至此心已融通。故开口答辞。便融通含畜。不如前之率尔。其曰若论如来历劫修行。自然得果。出世已来。在在说法。但我解佛比来所说筏喻无定之义。则无定法名菩提。不过对凡夫低下。而假名无上。对众生邪杂。而假曰正等。对迷人在梦。假名正觉。其实般若体上。无生可得。又何得有对生说佛之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。名尚无定。何有实得哉。即所说之法。如对病发药。众生病尚叵得。又何对空说有等之定法。法既无定。何可说耶。犹恐无定之旨未明。故复释之曰。若有所说即堕四相矣。是以皆不可取不可说。此领上无四相也。非法。即领上无法相也。非非法。即领上亦无非法相也。此一番已谨对领上所示旨趣。而犹恐俱非之义未显。故复释之曰。若论修行证智。虽有浅深大小贤圣之分。其实所显离相般若。一切皆同也。勿谓我小智小空。不同如来大空般若也。盖若有四相。非无为法。若存法相。即非无为。若有非法相。即非无为矣。略中但云离四相。今点无为般若上并无法相非法相。岂非广前降心离相。   △二约性福广释无住生心三。一提相施较福德性二。一出相福为较本。   须菩提。于意云何。若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。以用布施。是人所得福德。宁为多不。须菩提言。甚多世尊。何以故。是福德即非福德性。是故如来说福德多。   由前略答布施无住。而犹未明如何布施。如何无住福深。故重提前相福之多。以为较量无住性功之本。非福德性。即著相布施。布施。两提大千七宝。无住。不住十界圣凡。福胜。委出人处功德。岂非广前无住行施。   △二示性功生佛法。   若复有人。于此经中。受持乃至四句偈等。为他人说。其福胜彼。何以故。须菩提。一切诸佛。及诸佛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。皆从此经出。   于此经持说。即安住无住般若而自行化他。今云出诸佛菩提。即略答中虚空不可思量之福也。至下重较量中。并其人处广略委出福相。   △二历诸法点无住心二。一历明无住四。一佛法。   须菩提。所谓佛法者。即非佛法。   所谓二字。即牒前所出诸佛菩提。即非二字。即金刚般若。   △二四果。   须菩提。于意云何。须陀洹能作是念。我得须陀洹果不。须菩提言。不也世尊。何以故。须陀洹名为入流。而无所入。不入色声香味触法。是名须陀洹。须菩提。于意云何。斯陀含能作是念。我得斯陀洹果不。须菩提言。不也世尊。何以故。斯陀含名一往来。而实无往来。是名斯陀含。须菩提。于意云何。阿那含能作是念。我得阿那含果不。须菩提言。不也世尊。何以故。阿那含名为不来。而实无不来。是故名阿那含。须菩提。于意云何。阿罗汉能作是念。我得阿罗汉道不。须菩提。言不也世尊。何以故。实无有法名阿罗汉。世尊。若阿罗汉作是念。我得阿罗汉道。即为着我人众生寿者。世尊。佛说我得无诤三昧。人中最为第一。是第一离欲阿罗汉。世尊。我不作是念。我是离欲阿罗汉。世尊。我若作是念。我得阿罗汉道。世尊则不说。须菩提是乐阿兰那行者。以须菩提实无所行。而名须菩提是乐阿兰那行。   更历四果者。四空生已修已证之法而提问之。令渠自招无住。在空生一一言无者。正一切圣贤皆无为法之明证也。   △三佛得。   佛告须菩提。于意云何。如来昔在然灯佛所。于法有所得不。不也世尊。如来在然灯佛所。于法实无所得。   佛于然灯佛所于法无得。是举释迦修证而勘问之。与前通说佛法不同。   △四庄严。   须菩提。于意云何。菩萨庄严佛土不。不也世尊。何以故。庄严佛土者。即非庄严。是名庄严。   此举菩萨六度万行以显无住。从不住六尘四果菩萨佛法以显无住者。是佛复于无住行施章内。以圆空实智开空生小空小慧。会一切法皆摩诃衍处也。此旨不但于此正说两章中叠明。即下持名闻义内。亦莫不会一切皆归无住云。   △二结示生心二。一正示。   是故须菩提。诸菩萨摩诃萨。应如是生清净心。不应住色生心。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。应无所住而生其心。   是故二字。乃结定之辞。良由无住性德当前。佛法四果如来庄严俱不可着。是故汝最初问应云何住。我即答汝曰诸菩萨应如是不住生心。不应住六尘万法。而生六度万行之心。此说乃直提初问初答之语。而结显之也。不应住色生心。即上不应住色生布施心。乃至不应住色生万行心。若一有所住。即生死四相之染污心。一无所住而生万行之心。乃金刚般若现前。一一悉皆称性起修。是以虽终日生心。而其心终日清净也。又复不应住者。乃金刚宝剑直扫十界情尘也。若二乘人执之以为究竟。即沉空住寂。孤调泥洹矣。故更䇿进曰。应无所住而生其心。其有所指也。盖谓六度万行。迎宾送客。着衣吃饭等心耳。良以着衣吃饭。六度万行。一一皆依无住般若而起妙行。故行行无非般若。所谓入理般若名为住。以无住法。住般若波罗蜜中也。即释迦牟尼佛最初与同人法。持钵乞食。亦深安此理。所以空生一见。即便惊叹希有。又复无住生心。不但所生善心为般若。即一切恶无记业报等心。靡不皆然。净名云。从无住本立一切。法一切法者。理则性德缘了。事则修德三因。迷则三道流转。悟则果中胜用。如是四重。皆依迷中实相而立。若不即性。则无厌足王。胜热婆罗门。调达。和须密女。皆实恶法矣。所以从无住而生。虽恶亦性。苟有着而起。虽善亦邪也。   △二喻显。   须菩提。譬如有人身如须弥山王。于意云何。是身为大不。须菩提言。甚大世尊。何以故。佛说非身。是名大身。   即举非身大身而譬明之曰。若住于有。虽山王亦小。若了非身。虽毫末亦大也。若欲委简法相。当依幽溪大师不住而生生而不住诸句。及六即明无住等释。   △三结相施重显性福二。一重拈相福为较本。   须菩提。如恒河中所有沙数如是沙等恒河。于意云何。是诸恒河沙。宁为多不。须菩提言。甚多世尊。但诸恒河。尚多无数。何况其沙。须菩提。我今实言告汝。若有善男子善女人。以七宝满尔所恒河沙数三千大千世界。以用布施。得福多不。须菩提言。甚多世尊。   前但云大千宝施。今复云恒沙大千宝施者。秪是举相施之多。益显无住受持功胜耳。非有优劣之分也。纵使能较相施。容有多少。若夫所较性功。断无轩轾。秪如今略持中人获胜福处如塔庙。况出广持则人成胜法处如圣贤。以对前略答中出无住福胜。则曰虚空不可思量。次广释初无住福胜。则曰出生诸佛菩提。足以见说法融通照映之妙。何可分浅深优劣之殊哉。   △二广显性功成佛法二。一略持人处福胜二。显性福而必约广略持说者。正说于般若有广略二门。说既有二。持者亦然。又广略中必有自持教他。即般若付财令其转教意也。法华云。其中多少。所应取与。略为少。广为多。自行。为取。教他。为与。受持读诵是佛付财。为他人说。是佛令转教。例之前后靡不咸尔。   △一人获胜福。   佛告须菩提。若善男子善女人。于此经中。乃至受持四句偈等。为他人说。而此福德。胜前福德。   △二处如塔庙。   复次须菩提。随说是经。乃至四句偈等。当知此处。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。皆应供养。如佛塔庙。   △二广持人处福胜二。一人成胜法。   何况有人。尽能受持读诵。须菩提。当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。   最上第一希有。即金刚般若波罗蜜之褒名也。故至下问名中。佛直以金刚般若之全名答之。   △二处如圣贤。   若是经典所在之处。即为有佛。若尊重弟子。   究竟者为佛。分证者为弟子。即为。若。三字。是如圣贤。而非即圣贤也。不必依魏译倒读释之。   △二寄闻持名义显功德二。一持名功德二。一问。   尔时须菩提白佛言。世尊。当何名此经。我等云何奉持。   上来约广略详明住降离相之旨已尽。理当问名以便流通。当何名此经者。在空生闻此经义意超脱。功用难思。似乎不可得而名名之意。况受持此说。即能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。则又不可标偏名以该圆德矣。故曰当何名之。   △二答三。一出名教持二。一直示。   佛告须菩提。是经名为金刚般若波罗蜜。以是名字。汝当奉持。   佛谓名者所以召实。此经既有最上第一希有等三德之实。固当即以金刚般若波罗蜜等三德之全名而名之。不可偏字矣。   △二重释。   所以者何。须菩提。佛说般若波罗蜜。即非般若波罗蜜。是名般若波罗蜜。   所以者何下。即出命名之义曰凡六百卷经。皆曰般若波罗蜜。而今特加金刚二字者何也。次即释出加金刚二字之所以曰。良由此金刚慧剑当前不但扫净六凡四相之着。即般若之法。亦不许着。所谓般若大火聚。四边不可取。取之则烧。若于般若取着。亦以金刚大用而斩断之。故曰般若波罗蜜。即非般若波罗蜜。然后得显无相之般若波罗蜜也。即非二字。乃金刚大用。此一答已尽加金刚二字之旨趣矣。   △二历显无住。   须菩提。于意云何。如来有所说法不。须菩提白佛言。世尊。如来无所说。须菩提。于意云何。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尘。是为多不。须菩提言。甚多世尊。须菩提。诸微尘如来说非微尘。是名微尘。如来说世界非世界。是名世界。须菩提。于意云何。可以三十二相见如来不。不也世尊。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见如来。何以故。如来说三十二相即是非相。是名三十二相。   如来因便用上无住妙慧遍荡圣凡一切相着。以显金刚胜用。曰即非世界。身相。说法也。此于持名中。融通一切而归摩诃衍之部旨也。   △三结示功德。   须菩提。若有善男子善女人。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。若复有人。于此经中。乃至受持四句偈等。为他人说。其福甚多。   今但持名而已。何必功德亦胜身命布施耶。彦云。声价千金。名之所存。即实之所存。如至尊一名。群臣莫及也。   △二闻义功德二。一正明二。一闻义二。一委出经义离相二。一空生伸解二。一幸已解以明能闻希有。   尔时须菩提。闻说是经。深解义趣。涕泪悲泣。而白佛言。希有世尊。佛说如是甚深经典。我从昔来所得慧眼。未曾得闻如是之经。世尊。若复有人。得闻是经。信心清净。即生实相。当知是人。成就第一希有功德。世尊。是实相者即是非相。是故如来说名实相。   此章先明经义。次明功德。直至经义不可思议。果报亦不可思议。是双结。今且师资合叹所闻经义希有。闻说是经。乃言语也。深解义趣者。言下所诠之义。即金刚般若大用现前。扫尽十界情着。以归真空离相。乃前处处所明即非是也。趣。是言外所显之意。真空不空。一一皆归实相彼岸。会一切皆摩诃衍。乃前处处所明是名者是也。故直叹之曰希有。希有与前不同。前是初窥如来寻常日用。莫非无住般若现前。如天王华屋一时乍见曰希有。今则宛转问答委曲详明。深知真空不空。法法皆实。如已睹弥勒楼阁重重。细见五步一楼十步一阁。而不暇遍言宫里事矣。是则前窥广大。今悉精微。故曰希有。然而今复悲泪者。良由从得慧眼以来。未曾得闻如是之经。傥一错过。所失弥多。故复悲泪。次叹他闻希有中得闻是经。乃闻慧。信解是思慧。受持乃修慧。三慧既足。亦当如我今日深解义趣矣。信心清净即上义也。用金刚大用扫空一切。而真空体露。不着十界情尘为清净。众生心水净。诸佛影现中。真空不空。即显实相。如春池喻内水清珠现。镜净明生。诸法不生而般若生。为即生实相。当知实相无能生所生。不过开显如来藏体。假名曰生。所谓千年常住一朝生耳。此是前所解之趣也。既空万有。此人岂非第一般若耶。既生实相。此人岂非已到宝所彼岸之希有人耶。   △二轻已解以叹当闻希有。   世尊。我今得闻如是经典。信解受持。不足为难。若当来世后五百岁。其有众生。得闻是经。信解受持。是人即为第一希有。何以故。此人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。所以者何。我相即是非相。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是非相。何以故。离一切诸相。即名诸佛。   意谓我等已去见思。开入大乘。即六根净位之人。况承佛谆谆善诱。令我得开性藏。以窥究竟。不足为难。但后五百岁刚强难化之时。圣贤月没。人根浅钝。其有众生得闻是经。但能入思修两慧。相似见性。当知是相似即佛。即为第一希有。次即释明第一希有之故。何以故三字。是徴问之词。言前边信心清净即生实相。已分证秘藏。可曰第一。今但信解受持。不过五品六根在修之人而已。何得亦曰第一耶。下释之曰。当知此人既能信解受持。已是思修二慧之人。时时以金刚大用现前。永离四相。独露真空者矣。故六根净位。实道能通。可为第一。何以故。离一切诸相即名诸佛。乃释明希有二字。此中何以故三字又是徴词。曰六根净位可与前信心清净相同而名第一矣。其如此人但在修慧。未得分证实相。何得名曰希有耶。故即释之曰。但恐人心不空耳。既能空诸所有。即是真空不空。不空即实相。所谓镜净明生。净极光通。不真何待。故此人即名到实相彼岸之相似诸佛为希有也。又复应知。离一切诸相处。即前深解之义。即名诸佛处。即前深领之趣。皆详明住降离相中宗旨。今空生于所闻义内结要出之。非离前文别说他法也。空生既自解此法。即以此法叹拟后人。在文宛尔。学者知之。   △二如来述成二。一印证。   佛告须菩提。如是如是。   双言如是者。以空生叹闻经之人虽有证修差别。至于均得第一希有功德。殊非谬滥。故双印之。   △二深述二。一述能闻希有。   若复有人。得闻是经。不惊不怖不畏。当知是人。甚为希有。   此即反其领叹之词而述成之。曰须菩提。尔何求全于人如是之深也。必欲其信心清净即生实相。及信解受持。而后许其为第一希有耶。须知有人得闻如来所说以金刚慧遍扫十界情着。即显实相希有之旨。能安忍领解而不惊怖。即是五品初心。能一念随顺之人矣。故卒闻一切俱空佛法亦空。而不惊。向来倚第一般若为导六度万行之主。今亦非去。而不怖。向倚般若为归趣之处。今亦空去而不畏。盖已了知吾人心体。一真未迷之前。无般若之名相。究竟极果之后。又何般若之主导哉。故闻此真空荡相之旨。而能安忍不惊怖也。当知此人已能圆伏五住。观行如佛。如法华经随喜品中叹其功德难思。与佛比次。故云甚为希有。言一甚字。即发心究竟二不别。如是二心前心难也。如来既深许五品初心但不惊怖。即为希有。于理难信。故双约事理以释明之。   △二约事理释成二。一约第一理。   何以故。须菩提。如来说第一波罗蜜。即非第一波罗蜜。是名第一波罗蜜。   何以故三字是徴词。此人云何不惊怖即希有耶。释曰般若乃万行六度之主。今金刚大用当前。并第一般若之相不许着。若着般若。亦同四相。故扫除之曰。即非第一波罗蜜。凡夫小乘闻如此说。未有不惊疑怖畏者。今圆人已深合真空实相。随顺欢喜。故不惊怖。真空之下。即实相常住。复能安住不动。是观行如佛。与佛同心。故许之曰甚为希有也。   △二约忍辱事二。一由安忍故不惊怖。   须菩提。忍辱波罗蜜。如来说非忍辱波罗蜜。是名忍辱波罗蜜。   闻深理而不惊。良由已得伏顺二忍。忍成于己。故宠辱不惊。逆顺俱安。天龙恭敬。不以为喜。恶王割截。无有瞋恨。十乘止观中。能安忍则不退转皆是也。今闻境智俱空。在不忍者。必多惊疑怖畏。此人已能圆伏忍成。故不惊怖。法华云。菩萨住忍辱地。柔和善顺。而不卒暴。心亦不惊是已。此一句乃释忍成不惊者。甚为希有义也。盖忍辱之人一有我为能忍。彼为能辱之念。即堕四相。不得为究竟彼岸之希有忍矣。今此人深安辱境。而人我俱忘。四相俱扫。故曰即非。既即非之后。一一成究竟实忍。岂非希有耶。   △二引往事释忍离相。   何以故。须菩提。如我昔为歌利王割截身体。我于尔时。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。何以故。我于往昔节节支解时。若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。应生瞋恨。须菩提。又念过去于五百世。作忍辱仙人。于尔所世。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。   何以故。又是徴起之词。难曰人能安忍至理。故不惊怖。今如来复曰即非忍辱。则并能忍亦空。有何证成而知行忍者无人我相耶。即举如来已修已验之事。而证成行忍并无四相。盖平时可以虚假。至于生死大难跟前。不可丝毫勉强。故曰我于尔时无有四相也。何以故者又问。般若可无四相。至于忍辱。因有我能忍。彼为所忍。故成此行。是则即有四相何咎。答。若有我相人相。即生死非相矣。何以故三字。又是徴诃。何以证知如来行忍之时了无四相耶。即释明曰。我方节节支解时。若少有我相等四即生瞋恨矣。良由人我俱忘。故瞋恨不生。支节完复耳。以由行忍离相。故逆顺俱安。恶境不生瞋恨。好境不生喜着。闻深不生惊怖耳。又复四相远离。故曰即非忍辱。乃般若真空现前也。法法皆是。故曰是名忍辱。乃真空不空到实相彼岸也。故许此初随不惊之人即为希有。此章许多何以故。乃经中血脉联络处。字字俱要着落。经旨方现。   △二结示离相生心二。前广释中初历显无住已。然后结无住以示生心。今出经义内。先委明离相已。然后结离相以示生心。而生心处仍曰无住者。须知离相即无住。无住即离相。可得互举而复互显之也。一无住生心。   是故须菩提。菩萨应离一切相。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。不应住色生心。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。应生无所住心。若心有住。即为非住。   是故二字。乃结摄之词。良由无住之旨。虽般若深理犹不可着。即忍辱相待之行。亦离四相。是故我先答汝曰。无住菩萨即发心。亦应离一切相。及不应住色等生心布施也。   △二无住行施二。一正明。   是故佛说。菩萨心不应住色布施。   此乃结前广略住降中无住之旨。以点明经义也。但前无离相发心之语。今佛直欲显无住之旨究竟。故并其住降前发心无相而和盘托出。其如空生虽闻此语。未深领解。故有下边菩萨既有发心。则云何应住云何降伏之问。若于此了知最初发心无法之旨。下半卷问答均可已矣。生心。所该甚广。六度万行善恶等心皆是也。而今别提出无住布施之一端者。以由如来最初略答时。即有应无所住行于布施之语。故今结出。况布施为六度之首。若此度详明无住之旨。余者皆可比知矣。   △二释疑。一约理释疑三。一标离相。   须菩提。菩萨为利益一切众生故。应如是布施。如来说一切诸相即是非相。又说一切众生即非众生。   菩萨行施时人我未忘。与众生结怨爱之缘。互为子孙父母冤家债主缠结无已。焉得离脱轮回生死耶。若菩萨虽炽行六度而四相俱空。则一一咸归无相般若。成究竟彼岸之行。乃大利益一切众生。不可谓不住行施。无益于六道也。所以如来教人行施决不可住相者。良由一切诸相即是非相。即所施一切众生即非众生。如翳眼空华。妄有能所起灭耳。若在如来以金刚慧眼观晴明空。于中欲求能施所施了不可得。故曰非相非生。   △二示实语。   须菩提。如来是真语者。实语者。如语者。不诳语者。不异语者。   前云菩萨为利益一切众生。又云一切众生即非众生。母乃空有矛盾。二三其说乎。释曰。如来是真语实语。决不诖误后人。况佛所说法。必契理契机。佛证三谛。说必依之。真语如语乃称真谛即空而说也。实语称中道实相而说也。是为遮则法尔空中。若佛依俗谛门头教化一切。亦无不当于二理。故曰不诳不异。   △三明合理。   如来所得法。此法无实无虚。   良由此法无实。故如来说一切众生即非众生。良由此法无虚。故如来说利益一切众生。是则如来所说。莫非称理。皆真语实语。非诳惑于人也。   △二约慧显用。   须菩提。若菩萨心。住于法而行布施。如人入闇。即无所见。若菩萨心。不住法而行布施。如人有目。日光明照。见种种色。   我之所以教诸菩萨不住生心者。以由菩萨之心苟住于法而生。不惟恶心不好。即布施之心亦如人之入闇。长夜漫漫。永无所见。若得金刚无住之大用而离相行施。则诸相俱空。般若炳现。满目河山莫非实相。如人有目。日光明照见种种色矣。须知入闇之人。如大富盲儿。本有家珍。反为困苦。虽般若本智。彼岸实境。一着世相均为无明。日日奔取。随业受报。自心取自心。非幻成幻法。故一无所见。若不住法如人有目等者。日即本有大光明藏之般若。种种色即诸法实相之彼岸。以得金刚大用。扫净相着。故得如智如境。一一照明。又复应知。即今日。目色三。一一显了。并无所增。当其住暗。亦无所减。只在当人迷悟背向之间。差之毫厘。失之千里。于三德中。枉受轮回。如演若迷头。得失无改。而自生忻戚。为可怜愍。   ○试观佛于最初对答。且尔汲引凡心。远离相着重在金刚荡相之用。今则机宜稍深。堪开全德。方示无实无虚之中道。遍开三德三因之全体。在暗不增。处明不减。金刚般若波罗蜜之秘藏。和盘托出。更无剩法。即可结益。以劝流通矣。   △二功德三。一标示。   须菩提。当来之世。若有善男子善女人。能于此经。受持读诵。即为如来以佛智慧悉知是人。悉见是人。皆得成就无量无边功德。   上边结摄经义。既即广略中义。则今结显功德。亦不离前。但在前散漫多端。今则结成两章。义弥显了。又此功德。即广前十方虚空不可思量。及广略持说人处福胜之义也。   △二正明二。一生善德二。一人成胜福三。一较示持说福胜二。   ○此章大意。结出般若部旨。以显教相利益也。夫般若带通别二。正说圆教。故曰为大乘者说。为发最上乘者说。人能荷担无上正觉。及灭罪中当得菩提等益。皆由一代教主意唯圆。不诠凡小故也。是以因反释而复拣去三藏小乘。   △一出相施为能较本。   须菩提。若有善男子善女人。初日分。以恒河沙等身布施。中日分。复以恒河沙等身布施。后日分。亦以恒河沙等身布施。如是无量百千万亿劫。以身布施。   △二点初随况出后位。   若复有人。闻此经典。信心不逆。其福胜彼。何况书写受持读诵。为人解说。   信心不逆。即重指如来述成中不惊不怖之人。以况出受持演说五品深信之功德。   △二释明经义离相。   须菩提。以要言之。是经有不可思议不可称量无边功德。如来为发大乘者说。为发最上乘者说。   大乘。即经中离相无住。处处明即非二字。皆通无生门及别教初空观也。最上乘。即经中无实无虚。日光明照。处处是名二字。乃纯圆法也。问如来往往教人植福感报。因必有果。皆可诠量纤毫不爽。何故今日。持说之福佛叵思量。答。阿含等经。因果分明可思可说者。但为小乘人天说耳。今之般若。乃为大乘通别两种人说。正为最上纯圆人说。故不可思量。若必欲出其五品功德。当知是人即为荷担菩提之观行相似佛矣。盖五品六根已相似得百界分身化度众生之任。故曰即为荷担菩提也。   △三结显人成佛法二。一正明。   若有人能受持读诵。广为人说。如来悉知是人悉见是人。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称无有边不可思议功德。如是人等。即为荷担如来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。   △二反显。   何以故。须菩提。若乐小法者。着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。即于此经。不能听受读诵为人解说。   △二处如有塔。   须菩提。在在处处。若有此经。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所应供养。当知此处。即为是塔。皆应恭敬作礼围绕。以诸华香。而散其处。   二灭罪功二。一正明。   复次须菩提。若善男子善女人。受持读诵此经。若为人轻贱。是人先世罪业。应堕恶道。以今世人轻贱故。先世罪业。即为消灭。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。   金刚利用当前。不但能破四相六尘之惑障。又能破二种生死之业障报障也。   △二引较。   须菩提。我念过去无量阿僧祗劫。于然灯佛前。得值八百四千万亿那由他诸佛。悉皆供养承事。无空过者。若复有人。于后末世。能受持读诵此经。所得功德。于我所供养诸佛功德。百分不及一。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。所不能及。   △二结具。   须菩提。若善男子善女人。于后末世。有受持读诵此经。所得功德。我若具说者。或有人闻。心即狂乱。狐疑不信。   △二总结。   须菩提。当知是经义不可思议。果报亦不可思议。  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部旨上 卍续藏第 25 册 No. 0493 金刚经部旨  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部旨下   △二详住降前发心无法显般若波罗蜜。   ○凡经中无实无虚。一切诸法无非佛法。是法平等无有高下。以三十二相见如来。如如不动等。皆明彼岸实际之体。乃般若归宿究竟地也。此中虽亦有无法无相。一切即非之言。然其正意。皆点平等无二之彼岸。不可以辞碍意。为二。   △一问。   尔时须菩提白佛言。世尊。善男子善女人。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。云何应住。云何降伏其心。   生佛本元。平等实际。所谓究竟泥洹常寂灭相。终归于空。圆满菩提。亦归无所得。则是纤尘不立。澄清湛寂者。是其本体也。今空生前窥希有。特发此心。欲证其元。先问降住。如来曲为开示。已知住降离相。既知修行离相。却顾本因。则从发心而来。若有一能发之法。所发之心。则是对待宛然。人我丛立。正是因名立所。所既妄立。生汝妄能。能所丛立。四相纷纭。源头既浊。流派难清。至度生时。如何能降人我尘劳耶。况平等法界。澄静无波。若有一发。则似于静生动。动即有苦。果不离因。三细六粗纠缠纷动。如本形既曲。迹影自凹。如何能安住实理耶。向下如来直示中。菩萨度生。了无四相。是答其降伏也。实无有法发菩提心。是答其应住也。须知空生此问似与前同。而其义意。深入堂奥。直欲究明最初能发一点根元。所谓希更审除微细惑也。若此根不清。则枯桩旧处。仍为系驴。生相无明。还为种子。是大有所有。焉会无相彼岸乎。正前箭犹轻后箭深。直向脚下𢯱根也。故如来答示。亦直明发心无法。截断最初能发生相根元。然后历八十一科。以显彼岸平等。乃此经中甚深妙谈。言语似同。而旨归迥别。若只作重说。再为钝根而判。则佛意经旨。恐永沉矣。   △二答中二。初示发心平等故。称性本无二。一称性故无所度生。   佛告须菩提。善男子善女人。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。当生如是心。我应灭度一切众生。灭度一切众生已。而无有一众生实灭度者。何以故。须菩提。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。即非菩萨。   此直答其云何降伏其心之问。菩萨发心上求佛道。必先下度众生。度生时必先了知生佛齐平。一如无二。故度尽一切。而实无众生得灭度者。一切众生俱涅槃相。不可复灭。一切众生俱菩提相。不可复得。佛乃已证之众生。生乃在迷之诸佛。此真如界内。绝生佛之假名。平等慧中。无自他之形相。菩萨虽知平等实际不受一尘。而不妨佛事门头不舍一法。晏坐水月道场。建立空华佛事。诸佛时时度心内众生。众生时时成自性诸佛。故终日度自性如幻之众生。而终日无能度所度之相可得。不过点示众生本有。令之复还元觉而已。如医目者。但去其翳。非别与光明也。故曰实无众生得灭度者。此称性而示。无所度生也。何以故三字。乃徴出无所度生之义。问。菩萨发心度生。乃成佛根本。非分外事也。既度尽矣。何必曰实无得度耶。故即释曰。平等真法界。佛不度众生。若有一所度之生。即是汝问能所宛然。四相丛立。根源不清。即度生。时不能降伏其心矣。既有四相。全是凡夫。岂得谓之圆解生佛齐平之菩萨哉。须知炽然度生时。尚称众生性体。实无所度之生。况菩萨称性发心时。尘净光生。又岂有所发之心哉。   △二示平等故无能发法。   所以者何。须菩提。实无有法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。   此答其云何应住之问。渠问若有发心之法。未免寂体起动。粗细相生。波翻浪鼓。何能安住实际理地耶。故答菩萨圆解初开。不唯显佛。九亦同彰。从此全性起修。俱体俱用。如全水为波。发一切功德。智慧境界。不纵不横。发得本有。强名为发。实无能发所发。只是离去妄尘复完本有。但尽凡情。别无圣解。正忽悟本头。非从外得也。岂实有能发之法哉。   ○此实无有法之无字。不但无其有。抑且无其无。无凡。无圣。无染。无净。无高下。虚实。盖当人心体。元无法相。称此显发。发得平等。即是无发而发。发而无发。由是无住而住。住而无住。以无住法。住般若波罗蜜中。何疑有发心时。即不能安住哉。此一句直截痛快。扫尽生相疑根。托出众生平等法界。乃下半卷经中大主脑。大关节。答前疑。申后义。凡历八十一科破相以显无相般若。只完得此无字也。复会一切皆摩诃衍。以归平等彼岸。亦此无字也。若云对有言无。则得偏失圆矣。所以者何四字是徴。问。云何度生有相。即非菩萨耶。故即答云。菩萨最初发心时。尚无有法。其源自清。岂可度生时。反存所度之相哉。   △二历诸法释无显平等衍门二。一正历诸法释无显等。二复疏所历释无显等。   ○般若大旨。在以空慧水淘汰执情。会一切法皆摩诃衍。以空破执。上半卷已明。自此至终。皆历一切法释无。而方当释无之时。处处点归平等彼岸。正会一切皆入衍门也。言会入者。大般若中如举空。则色空。受空。乃至识空。六入空。十二处空。十八界空。四谛。因缘。六度。乃至一切种智空。历八十一科。章章皆尔。空则俱空。无我则俱无我。乃至实则俱实。秪如心经照见五蕴皆空。故无蕴。无入。无界。无谛。缘。智。德。以无所得故。得菩提涅槃。皆历圣凡迷悟因果等法。而归于一。是为会一切法皆摩诃衍也。今经会法归衍。与大小般若。宛尔孱齐。盖八十一科之法虽多。界内阴界入处。只一三业也。界外大小渐顿。只一因果也。复疏云者。正大部中一一皆历诸法以入衍门意也。故今只历因果三业以释无法。而旨归平等实相。的是会法归衍部旨也。当知释无之处正般若空慧。无实无虚。即实相彼岸至历法中所说虽有多少缺具不同。而莫不一一呈露平等波罗蜜也。但前后问答中互有傍正。前半卷虽有无实无虚等语。而正意重在金刚慧用。下半卷虽有即非无相之语。而正意重在是法平等。不可因前后互出之言。以碍此经大旨也。今初为二。   △一历二法二。一历果释显二。一正明二意为二。一释实无所得。   须菩提。于意云何。如来于然灯佛所。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不。不也世尊。如我解佛所说义。佛于然灯佛所。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。佛言。如是如是。须菩提。实无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。须菩提。若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。然灯佛即不与我授记。汝于来世。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。以实无有法。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。是故然灯佛。与我授记。作是言。汝于来世。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。   发心究竟二不别。故举如来于然灯佛时实无所得。以显菩萨于初因时实无所发。下之实无有法得菩提。谨对上实无有法发菩提句。盖此二无字。俱指平等性体。增不得丝毫。减不得丝毫。若最初有法发心。则是因增谤非平等矣。若后有法得果。即是果增谤。非平等。今果既平等无增。显出因亦平等无增。如大圆镜光。第去浮尘。光体自现。不可以强加颜色。为得光明也。但恐圆义难彰。乃假问答播弄而断定之。如我解佛所说义。无有法得菩提。在空生意谓。论如来今日成佛。由得菩提而来。似不可无。但我解佛无法发心之语以推之。则又似乎无法得菩提矣。此空生解义言无。未敢决定以为无所得。佛即决定其旨曰。汝不可首鼠狐疑。语仍两可。须知十方如来。究竟果成。不过复还本有。于平等体上。实无所增。所谓圆满菩提。归无所得也。此句乃千金不易。决定之词。仍恐其义不显。复加反显以明无。更以顺说以明无。若有法如来得菩提。是反说。以实无有法得。是顺说。如此而实无有法之旨尽矣。   △二明所得平等。   何以故。如来者即诸法如义。若有人言。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。须菩提。实无有法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。须菩提。如来所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。于是中无实无虚。是故如来说一切法皆是佛法。   以上反正研详。以明初后无得。意归平等。而语似真空。故复提能得所得人法二件。以显平等衍门。何以故三字。是徴词。问。一切众生不得菩提。故不得成如来。今佛因得了菩提。故得成如来。若据佛比说实无有法得菩提。则与众生同矣。何得称如来哉。若称如来。应有所得。故即释曰。如来者。岂真有所得而称如来乎。不过妄去本彰。复还平等如体而已。诸法乃十界十如等法。一一皆住真如本位。凡夫迷之。枉受生死。名众生。诸佛悟之。无非自性。称如来。如义者。如名不异。显十界齐平也。如名不异。完千如全体也。如名不异。点诸佛证同也。经云众生如。弥勒如。一如无二如。又云周行十方界。还是瓶处如。世尊证如。混虚空为体性。东西南北。瓶内空。十方空。一体无异。复完平等本觉。总是法王之身。是为诸法如义。既完本有。不可赘疣名字。但异于众生之迷。而不得完乎平等如如以来归正觉者。强名之曰如来而已矣。此能证之如来。尚只反本。别无他得。岂所得之菩提。实有法哉。故曰若有人言如来得菩提者非也。须菩提实无有法佛得菩提。须知如来所得菩提。亦只完本有平等。如大明镜纤埃不立。若加一有法。即增谤之实也。加一无法。即减谤之虚也。此乃圆满菩提。无欠无余。无实无虚。本元心地也。以由无实故。实无所得。以由无虚故。十方诸佛炽成如来也。是故如来说一切法皆是佛法者。此是结显平等之语。是故二字。乃结摄前义。既能证如来。只完得本有诸法如义。所证菩提。亦只完本有无实无虚。则未悟之先。已证之后。同此一体。所谓是法住法位。世间相常住。未悟之时何曾有丝毫减异。故一切法皆是法身全体。何必证菩提。成如来。而后名为佛法哉。斯即历如来得果之法。而广会一切法皆摩诃衍。显平等彼岸也。向下历法释无中。或文有缺具□□皆然。   △二结显二意二。一正结。   须菩提。所言一切法者。即非一切法。是故名一切法。   即非。结上释实无所得。是名结上明所得平等。   △二喻显。   须菩提。譬如人身长大。须菩提言。世尊。如来说人身长大。即为非大身。是名大身。   非大身。喻显即非佛法。是名大身。喻显是名佛法。凡下所明如此等句。皆点空慧般若。平等彼岸二意。然以人身之浅事。以显佛法之深微。宛有二意。至下约施福贴显中当明。   △二历因释显二。一离相度生因。   须菩提。菩萨亦如是。若作是言。我当灭度无量众生。即不名菩萨。何以故。须菩提。实无有法名为菩萨。是故佛说一切法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。   实无有法名为菩萨。与实无有法发心。实无有得果。血脉照映。如骊珠不失。   △二无住庄严因。   须菩提。若菩萨作是言。我当庄严佛土。是不名菩萨。何以故。如来说庄严佛土者。即非庄严。是名庄严。须菩提。若菩萨通达无我法者。如来说名真是菩萨。   经初无住行施。但举六度庄严中最初布施一度。其实意该六度。今言庄严佛土者。乃举六度之全。缺具不同。义则一也。   △二历三法释显三。一历意业二。一约境智释显二。一出能照智。   须菩提。于意云何。如来有肉眼不。如是世尊。如来有肉眼。须菩提。于意云何。如来有天眼不。如是世尊。如来有天眼。须菩提。于意云何。如来有慧眼不。如是世尊。如来有慧眼。须菩提。于意云何。如来有法眼不。如是世尊。如来有法眼。须菩提。于意云何。如来有佛眼不。如是世尊。如来有佛眼。   五眼。即如来般若圆照。遍了法界。十方不隔。恒沙心非恒沙心。同一般若无相也。三际不迁。三世心无三世相。同一实相常住也。问。所照之心属意业。则可了知。能照之智是五眼。如何会通。答如来五眼即四智。本是圆通。不必致疑。即众生眼见。莫不由心。盖心识在眼即眼识。眼若无心。则何能见。如木人。已死。二俱无见。楞严云。如是见性。是心非眼。书云。心不在焉。视而不见。   △二融所照境二。一约实无所得荡相。   须菩提。于意云何。如恒河中所有沙。佛说是沙不。如是世尊。如来说是沙。须菩提。于意云何。如一恒河中所有沙。有如是沙等恒河。是诸恒河所有沙数。佛世界如是。宁为多不。甚多世尊。佛告须菩提。尔所国土中。所有众生若干种心。如来悉知。何以故。如来说诸心。皆为非心。是名为心。   恒河诸心。则尘劳种种。迷暗般若圆明。今以空慧荡之。即为非心。则复还离相之实无所得也。   △二约平等常住释明。   所以者何。须菩提。过去心不可得。现在心不在得。未来心不可得。   三际迁流。则生死无常。背于常住彼岸。今亦以圆智融之。十世古今不离当念。则复完平等实相矣。夫如来以般若妙慧。会一切圣凡因果等法而归摩诃衍。乃事从圣起。先直点圆人发心称性本无。体自平等。由是顺势以无得果。度生。严土。而出世圣人初中后因果等心。悉归衍门空慧矣。圣法既融。势如建瓴。以融界内在缠凡法。恒沙之心叵得。则金刚般若显。三际之心了无。则常住彼岸彰。皆为非心。称性本无也。是名为心。衍门平等也。融八十一科之法。至矣尽矣。此般若部旨。极广大精微之最章明较。着处。推此以例前后。文或出没。理实尽焉。故历三际中。庋身口而先历意业。从便从要。佛意甚深。   △二约施福贴显。   须菩提。于意云何。若有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。以用布施。是人以是因缘。得福多不。如是世尊。此人以是因缘。得福甚多。须菩提。若福德有实。如来。不说得福德多。以福德无故。如来说得福德多。   引福德无故。以贴显皆为非心。引得福德多。贴显是名为心。凡当说法至深微处。反引世间浅事贴显。使深义明了者。一是如来以种种因缘事相开示众生。使之解悟之大慈也。二是如来说法巧妙。令异人机解活泼。如珠走盘之师子掷儿法也。如上一切法即非一切法。何等深妙。而忽换转话头以晓机情曰。譬如人身长大等。皆是族矣。又复举极好布施之心。犹不可著有。若一著有福。即非无住般若。何况损人利己五逆十恶之恒沙三际心哉。   △二历身业释显。   须菩提。于意云何。佛可以具足色身见不。不也世尊。如来不应以具足色身见。何以故。如来说具足色身。即非具足色身。是名具足色身。须菩提。于意云何。如来可以具足诸相见不。不也世尊。如来不应以具足诸相见。何以故。如来说诸相具足。即非具足。是名诸相具足。   历身业中只举如来身业者。以如来具足身相。犹属有为。非般若一尘不染之本体。抑况三乘尚带无明之身相乎。又况六凡具足五住之身相乎。当知一落身相。皆为四相。染污般若体矣。故云不可以身相见也。佛身既非。一切俱非。俱非之后。法法全体。相相实相。则不但佛身是名身相。即九界身相亦皆实相波罗蜜矣。故举一佛身。空。则佛身尚空。何况九界不空。会。则佛身尚会。何况九界不会。   △三历口业释显二。一无所说法。   须菩提。汝勿谓如来作是念。我当有所说法。莫作是念。何以故。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。即为谤佛。不能解我所说故。须菩提。说法者。无法可说。是名说法。   此具能说如来。能闻众生。圣凡均具。佛说属口。生听属耳。六根可得互举也。若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者。佛之所说。乃对病之药。初无定在。不过去众生之病着耳。众生病去。其药则除。若谓如来定有空有之法。则是谤佛有定法矣。此约对机非实有也。二者。即所说之法。乃言下所诠之理。理不属言。言不及理。所谓寄言谈于象外。而其理绝精粗。诸法寂灭相。不可以言宣。正如标月指。指非是月。月非是指。认指为月。不解所指。认言为理。不解所说矣。此约契理之说非实有也。须知如来为众生故。不得已示众生见理之说。下情迷之。尚以药为毒。执言生障。况九界言说乎。又如来口说。于离言说相之般若体上。犹为多事。况众生口四业乎。   △二无能闻生。   尔时慧命须菩提白佛言。世尊。颇有众生。于未来世。闻说是法。生信心不。佛言须菩提。彼非众生非不众生。何以故。须菩提。众生众生者。如来说非众生。是名众生。   众生众生者。非重言也。乃牒前所指两种众生而言。盖能信般若者。或五品深信。或六根十信。此等众生。已是观行相似即佛。故曰彼非众生。然而此身犹是五阴和合而生。故曰非不众生。此非众生之众生。非不众生之众生。二皆有相。俱非般若正体。悉宜扫除以入空慧。故曰即非众生。此句双扫前观行相似即佛。及五阴假合之二种众生。入真空妙慧也。既空之后。则法法皆真。一一实相。名体不转。均入衍门。故曰是名众生。   △二复疏所历释无显等二。复者。重也。疏者。通也。如前已历因果三业等八十一科之法。释无以归平等摩诃衍矣。今重提前所历之法。广略互出。疏通决择。以入衍门。盖佛说大品般若。历八十一科入摩诃衍。则法法始从色心终一切种智。今约单复释无显等以归衍门。义实同之。但前半卷约住降离相明般若。则以广略二门释之。今之单复。或前略者后广。或前广者后略。彼此互显。等义弥明。   △一复疏二法二。一疏历果释显二。一复疏二意。二结显二意。初中二。一疏实无所得。   须菩提白佛言。世尊。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。为无所得耶。佛言。如是如是。须菩提。我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。乃至无有少法可得。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。   前佛明于然灯佛所实无有法得阿耨菩提。反复释明。今云乃至无有少法可得是名菩提。四相。为有。法相。为法。非法相。为少法也。此疏通前实无所得之文甚明。   △二疏所得平等二。一直示性体。   复次须菩提。是法平等。无有高下。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。   前云诸法如义。无实无虚。一切法皆是佛法。今直点之曰是法平等。   △二称性修证。   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。修一切善法。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。   所谓染污即不得。修证即不无。无四相而修善法。乃名无所住而生其心。从性善起修善。修善即性善。性善即显阿耨菩提也。   △二结显二意中二。一约善法结明。   须菩提。所言善法者。即非善法。是名善法。   即非善法。结上实无所得。是名善法。结上所得平等。前之佛法者即非佛法是名佛法。乃约性说。今之善法。乃约修说。   △二引施福贴显。   须菩提。若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诸须弥山王。如是等七宝聚。有人持用布施。若人以此般若波罗蜜经乃至四句偈等。受持读诵。为他人说。于前福德。百分不及一。百千万亿分。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。   七宝布施乃是相福。不及离相般若。此反显上实无所得。受持般若波罗蜜法。乃平等性功。故其德不赀。此贴显上所得平等。须知初历果中但约性说。故结中亦约性。而显中乃约喻。今复疏中约修说。故结中亦约修。而显中乃约施。修不离性。性不妨修。修性各出。互显弥明。   △二复疏历因释显二。一标。   须菩提。于意云何。汝等勿谓如来作是念。我当度众生。   众生着四相而轮回。虽因依正二境。然不怨于飘瓦虚舟。多分于有情爱憎境上起。即如来以慈悲度生。若一作念。即四相丛立。同于下凡矣。况六道乎。前历因中约菩萨度生。今约如来度生者。在因名菩萨。因极即如来。举果则益显离相之因。功不唐捐。   △二释二。一释度生。   须菩提。莫作是念。何以故。实无有众生如来度者。若有众生如来度者。如来即有我人众生寿者。   平等真法界佛不度众生。故云实无有度者。然菩萨如来炽然度生。不过如梦勤如。空名惑绝。幻因既满。镜像果圆而已。岂真有所度之众生哉。若有下即反显之词。如来既无四相。则亦无所度众生矣。   △二释我当。   须菩提。如来说有我者。即非有我。而凡夫之人。以为有我。须菩提。凡夫者。如来说即非凡夫。是名凡夫。   上云我当度众生。度生之义。前已释明。今复除人疑曰。即如来比说我当度生之我字。不过假名说我。于平等慧中。实无自他之形相。故曰即非有我。其如凡夫之人。处处胶着。见如来假名说我。即执之以为实有我相也。况平等体上初无诸佛凡夫之相。又不可因如来顷说凡夫二字。即执之以为实有凡夫之相可得也。须知无有高下。凡圣齐平者。方是真空般若。故曰凡夫者。如来说即非凡夫。既会真空。即显实相。故曰是名凡夫。上曰即非庄严。即非众生。今疏通中云。即非有我。即非凡夫。一义也。   △二复疏三业中三。一超疏历身释显二。一直显中道平等。   须菩提。于意云何。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不。须菩提言。如是如是。以三十二相观如来。   前正历身业。意虽含于显等。而语且偏在真空。今愈入愈深。理宜直显中实。故复举前事问云。可以三十二相见如来不。空生至此。已领大乘财物。深知诸法实相。相相法身。故即应云以三十二相观如来。盖毗卢遮那遍一切处。一切诸法。皆是佛法。夫百界千如森罗诸法。皆即实相。如四念处惟色惟声等义。何况三十二相。而非平等法身耶。此与法华中龙女赞佛。微妙净法身。具相三十二。以八十种好。用庄严法身同也。须知此处既是重提前边所历身业。而疏通决择。使平等显了。固当直显中道实相。不可仍前约真空荡相说也。   △二双遮二边相着二。一遮著有二遮断无。   ○须知直显中道实相。即是法平等无有高下也。若著有无。即非平等。即非中道。况实相者。无相无不相。若著有无。即是相不相矣。实相何能彰乎。故文虽双遮。意显中实。今初。   佛言须菩提。若以三十二相观如来者。转轮圣王即是如来。须菩提白佛言。世尊。如我解佛所说义。不应以三十二相观如来。尔时世尊而说偈曰。若以色见我。以音声求我。是人行邪道。不能见如来。   诸法实相唯佛究尽。而空生今日分见一班。故可与家里人说家里事。然此事深妙。但可你知我知。傥凡心不解。随语生着。即起有见。便谓生死轮王之相。即是平等法身矣。斯则岂但圆实永沉。抑且真俗混乱。如之何其可也。须菩提答言。若论我与世尊。已了真空实相者。无可无不可。今言三十二相即如来。此指诸法实相也。前言不可以三十二相见如来。指此真空离相。所谓已过关者掉臂而行左右具宜。初无执碍。但我今解如来所问之义。惟恐众生不解。以词害意。执有生见。则真空不彰矣。故今当破去著有之心。即曰不应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也。   △二遮断无。   须菩提。汝若作是念。如来不以具足相故。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。须菩提。莫作是念。如来不以具足相故。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。须菩提。汝若作是念。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。说诸法断灭。莫作是念。何以故。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。于法不说断灭相。   前言勿以具相观如来者。不过破其著有之心。以显中实平等耳。其如众生处处着。才见破有。即便执无。妄谓如来证菩提者。必无具相。若具相者。即非证菩提之如来。此则方出于有。即堕于空。于平等法上。又为下矣。故复遮其断无之执曰。当知实相无相无不相。若汝执如来平等法身。必无具相者。此即堕于断灭外道矣。故曰勿谓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菩提也。复以发菩提心不说断灭相以转释者。良由初发如来菩提之心。故得后证如来菩提之果。发心究竟二不别。若发心时有断灭。则证果时亦断灭。既发心时不断灭。则果成时岂可以断灭相而目之曰。不以具足相得无上菩提哉。有无高下之见既遣。则中实平等衍门自彰矣。如来身相。既会衍门实相。其九界森罗诸法。不言可知矣。此如来圆显平等彼岸之最深切着明处。勿割碎强配。失经脉络也。发菩提心。于法不说断灭相者。圆人名字开解。尚尔九亦同彰。况发心乎。发心者。发一切功德。智慧。境界。不前不后。因该果海。果澈因源。万德性具。讵云断灭。夫说断灭者。乃二乘灰灭。外道断无也。   △二追疏意业中约施贴显。   须菩提。若菩萨以满恒河沙等世界七宝。持用布施。若复有人。知一切法无我。得成于忍。此菩萨胜前菩萨所得功德。何以故。须菩提。以诸菩萨不受福德故。须菩提白佛言。世尊。云何菩萨不受福德。须菩提。菩萨所作福德。不应贪着。是故说不受福德。   前正历意业释显中。以如来离相眼智。净尽恒沙三际妄心。今云知一切无我不贪着福德。莫非离相般若现前。而恒沙心息。三际俱忘矣。随其无我不着工夫浅深。以判成忍五种高下不同。不必执定生法二忍名相。以碍圆经。应知前正历意中。能所广明。故今复疏。但须略点。正彼此互显。令平等义彰。法应尔耳。   △三疏历口释显中二。一正历三法。二例通一切。初中三。一所说果人平等。二所说器界平等。三所说诸见平等。前正历口业中。但云不能解我所说。不知所说何等法。是众生不解处。故今略举三法。广例一切。则世出世间。若圣若凡若依若正若染若净若色若心等八十一科。及例三千百界八万四千尘劳生灭。俱入真空实相之摩诃衍矣。今初所说果人平等。   须菩提。若有人言如来。若来若去。若坐若卧。是人不解我所说义。何以故。如来者。无所从来亦无所去。故名如来。   欲会所说诸法入波罗蜜衍门。先举出世如来果号。既是诸法如义。同一实相。则何有生灭去来。人见来去。此无去来。所说平等义彰矣。   △二所说器界平等。   须菩提。若善男子善女人。以三千大千世界。碎为微尘。于意云何。是微尘众。宁为多不。须菩提言。甚多世尊。何以故。若是微尘众实有者。佛即不说是微尘众。所以者何。佛说微尘众。即非微尘众。是名微尘众。世尊。如来所说三千大千世界。即非世界。是名世界。何以故。若世界实有者。即是一合相。如来说一合相。即非一合相。是名一合相。须菩提。一合相者。即是不可说。但凡夫之人。贪着其事。   器界无常。碎为微尘则小而多。合为世界则大而一。若在如来藏中。求于生灭大小了不可得。故皆曰即非。即非。乃真空体露也。然而真空不空。一一皆本如来藏妙真如性。故皆曰是名。是名即波罗蜜平等衍门也。一合相者。即是不可说。但凡夫之人贪着其事者。一合相虽是虚名幻相。然而不外法界。当下即离名字言说之不思议境。故曰即是不可说之实相也。然则如来何不说明。若如来一加言说。但恐凡夫之人不解所说即生贪着。于事相上。随语起见。故不可说耳。   △三所说诸见平等。   须菩提。若人言佛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。须菩提。于意云何。是人解我所说义不。不也世尊。是人不解如来所说义。何以故。世尊。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。   四见虽是众生迷极心法。若至真空体上。不留毫妄。故皆即非。然阿毗依正。全处极胜自心。地狱色心。尚皆究竟。况此诸见而非平等实相耶。故曰是名我见人见等也。须知前后凡言是名处。即波罗蜜实相。一切法皆摩诃衍也。是人解我所说义不者。佛谓我已究尽。汝已分知。固不必说。但世间人。能解此所说皆实相否。空生答。斯旨甚深。众生低下。谈何容易。故曰是人不解所说义。随出所以不解之义曰。此等四见。一一体空。即非四见。故不解。又此四见。一一性真。即是实相。故不解。空生至此。已深解诸法实相。了知诸法皆衍。故呈露见解如是透脱圆净。佛则因其圆解而尽情开示会入之。故曰发菩提心者。应如是知等也。   △二例通一切。   须菩提。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。于一切法。应如是知。如是见。如是信解。不生法相。须菩提。所言法相者。如来说即非法相。是名法相。   前来已会圣凡色心等法皆摩诃衍。犹恐法门未尽。故复因其解悟而开广之曰。发菩提心者。皆应如是知见。盖谓凡夫小乘。心外有法。执相起见。固不足与语诸法实相矣。但此经为大乘者说。为发最上乘者说。既发十界齐平权实不二之大心。则岂但于上如来器界诸见上如是知见哉。当于百界千如。八万生灭诸法上。一一了知信解。皆真空实相。并其法相。亦皆会入。如是方是领知库藏。克家之子。不辜如来付财之重。能自行化他。转教无疆也。以般若正慧荡汰执疑。会八十一科皆摩诃衍部旨。至此至矣尽矣。故下只须结益。以劝流通。   △大章第三流通二。一结劝流通二。一举益劝通。   须菩提。若有人以满无量阿僧秪世界七宝持用布施。若有善男子善女人。发菩提心者。持于此经。乃至四句偈等。受持读诵。为人演说。其福胜彼。   可知。   △二示流通法。   云何为人演说。不取于相。如如不动。何以故。一切有为法。如梦幻泡影。如露亦如电。应作如是观。   正宗经旨。既皆会入衍门实相。境如如智。智如如境。则后人流通此经。亦当如经正住。不动有为。不取诸相。然后可以所行如所说。所说如所行。而为人演说矣。须知动即有为。有为即动。取相即不如如。如如即不取相。下即徴出须不动不取之所以。何以故三字是徴辞。问。何故为人演说者。必须不取不动耶。答曰。良由一切有为之法。皆如梦幻不实。弘通般若波罗蜜。衍门实相之人。当如是观之。不当反生取着也。   △二结益流通。   佛说是经已。长老须菩提。及诸比丘。比丘尼。优婆塞。优婆夷。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。闻佛所说。皆大欢喜。信受奉行。  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部旨下(终)